2025年1月8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肇庆市傲翔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2025)粤12破1号】,指定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现管理人依法公开招商引资。
一、债务人工商信息


二、主要资产
其主要资产是位于肇庆市端州区252.54亩商务金融、城市住宅类用地,容积率为3.0,密度不超过30%(配套住宅不超过总开发规模的25%);161处房产(建筑面积53,607.30㎡)、773个车位;2家对外投资企业股权。
(一)5宗未开发土地
(一)5宗未开发土地

(二)161处房产及773个车位

(三)对外投资股权

三、项目亮点
1.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项目位于肇庆市端州区城西片区,毗邻市中心、市政府、星湖风景区,广昆高速、二广高速紧密相连,连接周边各大城市,深度融入“广佛肇一小时经济圈”。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
项目位于肇庆市端州区城西片区,毗邻市中心、市政府、星湖风景区,广昆高速、二广高速紧密相连,连接周边各大城市,深度融入“广佛肇一小时经济圈”。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

(项目地理位置)
2.项目成熟,配套设施完善
项目拥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两大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拥有完善的商务配套。园区汇聚多元产业,形成良好产业生态圈。

3.政策支持力度大
项目契合肇庆市政府加快“转型升级、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幸福端州”的决策部署。政策支持力度大。

(肇庆七星岩)
四、招商期限及要求
(一)招商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17:30止。
(二)意向投资人条件
1.应当是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充裕的资金和相应的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出具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2.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或涉嫌重大违法的行为。
(三)招商要求
1.支付人民币100万元尽调保证金后,管理人配合开展尽职调查。
2.应在招商期限内决定是否投资。如决定投资的,应在5天内支付投资保证金1000万元(尽调保证金转化为投资保证金),提交投资方案。如招商期内决定投资并缴纳投资保证金1000万元的,管理人视情况赋予其优先投资权。
3.管理人将结合招商引资情况,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依法确定重整投资人。
4.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应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户 名:肇庆市傲翔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 号:680879853754;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5.关于保证金的退还及转化
(1)关于尽调保证金:如在招商期限内决定不投资或逾期未决定是否投资的,如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收到退还尽调保证金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尽调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
(2)关于投资保证金:如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且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收到退还投资保证金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投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
(3)依法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17:30止。
(二)意向投资人条件
1.应当是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充裕的资金和相应的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出具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2.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或涉嫌重大违法的行为。
(三)招商要求
1.支付人民币100万元尽调保证金后,管理人配合开展尽职调查。
2.应在招商期限内决定是否投资。如决定投资的,应在5天内支付投资保证金1000万元(尽调保证金转化为投资保证金),提交投资方案。如招商期内决定投资并缴纳投资保证金1000万元的,管理人视情况赋予其优先投资权。
3.管理人将结合招商引资情况,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依法确定重整投资人。
4.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应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户 名:肇庆市傲翔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 号:680879853754;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5.关于保证金的退还及转化
(1)关于尽调保证金:如在招商期限内决定不投资或逾期未决定是否投资的,如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收到退还尽调保证金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尽调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
(2)关于投资保证金:如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且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收到退还投资保证金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投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
(3)依法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
五、联系方式
管理人: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田雅雯律师13535858003、马露露律师15527734630
联系邮箱:tdzqingsuan@163.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24楼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此公告。
联系人:田雅雯律师13535858003、马露露律师15527734630
联系邮箱:tdzqingsuan@163.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24楼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此公告。
肇庆市傲翔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